全員育人導師制小組活動以活動為載體,但活動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是使學生通過活動生成自己的體驗和領悟,產生某種行為或形成某種能力。人的生活背景、生活經歷、氣質性格不同,在活動中獲得的體驗和領悟就不同,不同的體驗和領悟會生成多樣化的教育資源。在分享彼此的體驗和觀點時,大家相互學習,相互影響,又生成新的認識和新的領悟[1]。
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臺梭利曾就活動的意義和作用提出過一個著名論斷,她認為:“兒童對活動的需要幾乎比對食物的需要更為強烈”,“對一個可能使出他全部精力的活動,他將感到一種本能的沖動,因為這正是自然使他的能力得以完善的道路。”蒙臺梭利這段論述較為深刻地揭示了活動對兒童發展的重要性。杜威認為:人類的經驗都是用來處理現實問題的材料,這些材料只有被運用之后才能成個體經驗中的一部分,只有經過改造而又適合現實需要的經驗才是真經驗。這樣,個體要獲得真知,就必須運用、嘗試、改造,必須去“做”,經驗都是由“做”得來的,故而學校教育要重視“做中學。”
我國著名的德育專家魯潔教授在《新時期德育基本理論》中指出:“一個完整的德育過程,應該是體驗者的認知活動、體驗活動與踐行活動的結合。”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德育過程就是知、情、行的活動過程,也就是內在心理活動和外在行為表現統一的活動過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中指出: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在小學可以以游戲和活動為主,……;初中以活動和體驗為主,……;高中以體驗和調試為主,……。由此可見,中小學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應該是以活動為媒介[2]。
參考文獻:
1. 張志編著:《主題活動課的理論與實踐》,第8頁,北京出版社,2008年。
2. 張志編著:《主題活動課的理論與實踐》,第14-15頁,北京出版社,2008年。